作者 杨银笛 律师 广东金美律师事务所
2014年7月8日,深圳前海中瑞冠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深圳京基100举行一场新三板上市的知识论坛。特邀北京方面的专家来深圳进行讲座,同时还应邀众多金融证劵、上市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咨询及高新企业等负责人出席。
广东金美律师事务所杨银笛律师也受邀进行新三板法律知识讲座。在证券公司公司对新三板带来的金融市场分享后,杨银笛律师重点就新三板上市的基本法律条件,公司治理、合理的股权分配和激励对公司长远有序发展进行讲座。
新三板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于2013年1月16日在北京金融街正式运营,其运营管理机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专门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的公开转让、融资、并购等相关业务提供服务。相对于主板、中小板、创业板而言,新三板上市的门槛较低,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存续满两年的股份有限公司(2)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3)公司治理结构健全(4)股权明晰,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即可申请上市。同时,通过在为新三板上市过程中,投资人、券商、律师对中小企业的辅导,
杨银笛律师是广东金美律师事务所并购和证券业务团队总监,目前该团队有数名资深律师组成,广东金美律师事务所骆振中主任为特邀顾问、张桂香、郑煌威、唐志妙、罗勇健、郭超平等律师均悉心研究新三板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秉承专业高效法律服务、务实创新创造价值,为合作机构及客户带来满意的法律服务。
下图为杨银笛律师在京基100前海中瑞冠荣新三板讲座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