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蛇口消息报》报道:2013年1月5日,南山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任命南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卞飞兼任南山法院前海法庭庭长。此举标志着,承担着前海合作区法制建设“先行先试”责任的前海法庭的筹建工作正式提上日程。
深圳市为何在前海合作区设立前海法庭?“前海的定位之一就是建设法治特区。”卞飞说,前海法庭的创新包括很多方面,在司法审判上,南山法院准备选取一些有法律背景的香港籍人士担任陪审员,参与前海法庭的案件审理,使前海法庭的判决在遵循大陆法律的基础上,兼顾香港法律和香港社会的价值观念。同时,对于部分涉港案件,可以尝试适用香港法律进行审理。
前海法庭还将率先进行法官职业化改革的尝试。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建立法官、法官助理和司法辅助人员三个队伍序列——法官精英化,在全市法院遴选有国外留学经历的优秀法官前来任职;法官助理和司法辅助人员雇员化,不占传统的正式编制。并且,逐步扩宽和提高法官的职业发展空间和配套待遇。
卞飞表示,将在履职过程中锐意创新,抓好前海法庭筹建工作过程中,积极开创前海审判工作新局面,把前海法庭打造成为服务前海合作区的三个平台:普及大陆法律和香港法律的平台、调处经济纠纷和社会矛盾的平台、保护知识产权和鼓励创新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