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美律师事务所组织《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第一次学习

发布日期:2016-09-19 访问数量:862
    近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共分6部分29条,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到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健全律师执业管理制度、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全面提出了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任务措施。2016年8月31 日下午两点,金美律师事务所主任骆振中律师带领金美所全体律师对该《意见》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并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指导所内律师将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


会上,骆振中主任先就《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见》的内容为大家做了详细的解读与深刻的剖析。

骆振中主任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这一新要求为律师事业描绘了新的发展前景。加强宪法实施、提高立法质量,需要律师发挥自身优势,推动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需要更多律师参与其中,促进政府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需要律师履行好辩护、代理职责,帮助司法机关全面准确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需要更多律师参与普法工作,促进全社会增强厉行法治的自觉性。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律师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而《意见》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意见》共分6部分29条,从多个方面阐述了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以及任务措施。并对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提出了多项保障措施。如:健全完善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重视律师辩护代理工作机制,落实律师意见制度;完善律师收集证据制度等。骆主任提出,这些措施的提出,不但健全了律师执业的行为规范,完善了律师执业的相关制度,更是有利的保障了律师执业的权利,完善了司法行政机制,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大家在听完骆律师的阐述后,纷纷发表意见,现场气氛非常热烈。

   毛律师认为律师事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从经济全球化新趋势看,随着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在全球范围内加速流动,各国之间经济贸易、人员往来不断增多,国际法律服务业进一步扩大。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随着一带一路走出去战略深入实施,涉外法律事务不断增多,迫切需要一大批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业务的律师,可是目前全国27万多名的律师队伍中,能够熟练办理涉外法律业务的律师不到3000名,能够办理双反双保(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别保障措施)业务的律师不到50名,能够在WTO上诉机构独立办理业务的律师只有数名。所以我们律所应当注重这方面人才的培养,每个律师也应当顺应时代潮流,努力学习,积极开拓业务。

郭律师则对我市律师行业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当前我市律师队伍建设、律师素质和能力同律师应担负的职能不相适应。表现在高端人才少,高端业务少。我市律师队伍的总体状况是好的,但同《意见》所要求应承担的责任相比,律师队伍建设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律师人才存在结构性过剩与结构性短缺,创新力不足。从事传统法律业务的律师供略过于求,从事前沿法律业务的律师相对不足,导致传统法律领域出现不正当竞争倾向,高端法律服务领域业务领域没有覆盖,开发新法律服务产品和创新服务模式的力度欠缺。所以我们应当按照《意见》的指示要求,结合自身职业经验,更好地发展自己。

    最后,骆振中主任对这次学习会议的圆满召开进行了总结发言。骆振中主任强调《意见》的出台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当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应当切实贯彻落实《意见》的各项内容,加强律所的建设,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